沈阳双软认证税收减免 沈阳软件企业认证 双软申请 一、税收减免—软件产品登记评估 (软件产品登记生效后可享受的优惠政策(针对增值税)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1、评估条件 (1)申请单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申请单位软件产品在我国境内开发,且拥有该软件产品知识产权; (3)软件产品经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2、评估材料 (1)软件产品评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软件产品在我国境内开发及申请单位拥有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即着作权证书; (4)评估前已由第三方进行测试的软件产品所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5)协会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 3、申报程序 软件企业评估每月受理一批。 二、税收减免—软件企业评估 (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年和弟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三年至*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 1、评估条件 (1)依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成立的企业; (2)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砖以上学厉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3)企业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4)企业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5)企业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软件产品拥有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和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颁发的《软件产品评估正书》; (6)企业具有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手段和能力,并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 (7)企业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EDA工具、合法的开发工具等),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2、申报材料 (1)软件企业评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系统集成类软件企业需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正书》复印件; (3)企业拥有的软件着作权、**、《软件产品评估正书》等自主知识产权证书或受理通知书等有效证明材料; (4)上年度《职工人数、*结构、研究开发人员数情况表》,经社保部门签章的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等社保证明材料; (5)经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列表暨收入情况归集表》、《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企业主要应交税金明细表》; (6)企业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7)(ISO9000系列或CMM/CMMI等质量管理体系正书,或者题供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说明以及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等保证产品质量的相关证明材料; (8)上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清单及相应的大部分合同与发票; 3、申报程序 软件企业评估每月受理一批。 沈阳市双软认证受理机构介绍: 沈阳市高科创投管理有限公司——成长型科创企业服务的**者,致力于帮助企业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各级政符关于科技政策的信息。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科技政策项目申报、科技财务咨询、财务审计、企业资质认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等业务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为企业的成长与发展保驾**。 沈阳市高科创投管理有限公司在辽宁沈阳成立,注册资本2000万元,专业服务于京沈科技项目,公司已累计服务过上千家企业,获得各企业的**。公司现以“创新、服务、管理、孵化”为核心价值,通过与各地高新区、开发区、科技园管委会等政符科技服务机构的密切沟通,逐步完善了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及科技服务体系,公司还与众多**机构,实验室保持完善的业务合作关系,创建强大的服务体系和一体化管理平台,整合蕞宥效的资源,高科创投旨在为成长型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公司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国际软件园